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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昆明市主城五区实行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切实为社会各界做好登记服务工作,现将主城区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除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未经公证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批量不动产登记、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和企业改组改制等不动产特定事项外,原则上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具体业务类型和办理时限详见附表)。

二、登记机构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的,公告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时限。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9日

附表:

备注:

1.受理5件以上为批量件;

2. 首次登记受理前,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成果需通过审核和入库;

3.转移登记受理前,涉及划拨补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审批的,需完成划拨补办出让和转让审批手续,凭相关凭证和办结通知单方可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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