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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猥亵”事件续:涉事男子被行拘5日 |沸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露晓)今日(26日)下午,广西北流市公安局就“女子公交车上疑遭猥亵”一事发布通报称,视频中女子和男子共同生活多年,事发时在协商情感问题,涉事男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新京报此前报道,从昨日晚间起,一段6秒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在一辆公交车上,一名女子衣衫不整,被一名男子强行抱住扔在公交后排座位上,女子发出惨叫。

  据中山市公安局通报,9月25日,20岁的中山市人、珠海某学院学生杨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上述视频,并称事发地在中山,相关视频和言论被网友转发引起关注。中山警方经调查确认,视频中事件发生于外省(区)某地,并非中山。目前杨某已被警方带回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日(26日)中午,记者从广西北流市松花派出所获悉,事发地点为广西北流,并非广东中山,该派出所民警曾出警处理此事。

  下午,北流市公安局就此事件发布通报称, 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许,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汽车总站被一名男子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

  接到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展开调查,经调查,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9月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当晚,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北流市公安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编辑: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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