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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连查两起走私出境黄金制品案

近日,青岛海关连续破获2起走私黄金出境案,共查获走私黄金制品约12.3公斤。

第一起是行李箱拉杆中藏黄金近八公斤。8月28日,青岛海关下属流亭机场海关查获两名中国籍旅客走私黄金出境案,现场查扣夹藏在行李箱拉杆内的条状黄金制品42根,重7900余克,案值约210余万元。这是青岛海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黄金走私案。

当日中午12时左右,青岛至日本东京航班旅客出境现场,两名中国籍女性旅客间隔几分钟前后进入海关查验区,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在对其托运行李进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4个托运行李箱中有高密度金属制品,复查时仍发现图像异常,遂对两名旅客及其所有行李物品进行人工查验。经检查,两人手提行李无异常,托运行李内有大量馒头及泡面等食品,但清空行李箱内物品后再次空箱进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4个行李箱的拉杆一侧均疑似夹藏高密度金属制品。随后,流亭机场海关关员与缉私警察对拉杆箱进行开拆,发现藏匿在拉杆内用塑料包裹的条状黄色金属42根。海关缉私警察立即开展取证、称重、讯问等工作,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欲乘坐航班携带黄金制品走私至日本的犯罪事实。

经调查,两人互不相识,受他人指使将条状黄金藏匿于拉杆箱的拉杆中,试图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出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第二起是委托雇佣“水客”走私黄金4.4公斤。9月15日,青岛海关下属烟台海关关员在办理烟台至韩国仁川国际航班旅客行李物品验放手续时,发现7名短期内多次往返的中国籍旅客分别超量携带疑似黄金制品出境,且未向海关申报,存在走私黄金制品嫌疑。烟台海关缉私警察立即控制现场及涉案人员,对涉案旅客进行现场审查,突击掌握涉案人员走私黄金出境的人员架构、操作模式,并对现场涉案人员携带黄金制品事实进行证据固定。经清点称重,现场查获黄金制品共计25块,总重4.4公斤。现已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委托雇佣“水客”,故意逃避海关监管,采取行李携带的方式走私黄金制品出境到韩国。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携带进出境的黄金及其制品,视同进出口货物,须以货物进出口方式报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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