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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 天平圆梦 省法院教育扶贫“天平助学金”捐助仪式在临夏县举行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10月8日上午,省法院教育扶贫“天平助学金”捐助仪式在临夏县尹集镇大滩村举行,这项活动是省法院帮扶临夏县的重要举措之一。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萍,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驰,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天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贾靖平、吴少先,副巡视员张平平,铁路、林区中院有关领导,临夏县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帮扶办有关负责人,以及受资助的部分学生代表、家长共260人参加了捐助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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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萍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省法院教育扶贫2018年“天平助学金”捐助活动,为省法院联系帮扶的临夏县尹集镇、刁祁镇8个贫困村130多名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给大家带来省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关心和温暖。这是省法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的扶贫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省法院党组关于开展五大扶贫行动的重要举措。对口帮扶临夏县以来,省法院确定了抓好政策法制宣传、实施项目帮扶、制定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帮扶工作总体思路。2018年,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除了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方面对帮扶村予以适当的资金扶持外,重点在8个贫困村开展党建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法治扶贫和技能扶贫等五大扶贫行动。为开展好教育扶贫,院机关从帮扶资金中安排了30万元教育扶贫专项经费,设立省法院“天平助学金”,对省法院负责帮扶的贫困家庭学生进行教育资助。通过教育扶贫,提升贫困村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


省法院副院长马驰宣布省法院教育扶贫政策时指出,为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省法院所帮扶贫困村每一名在校大、中专学生和高中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了“省法院教育扶贫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扶贫对象为省法院负责帮扶的临夏县尹集镇、刁祁镇8个贫困村所有具有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中专院校正式注册学籍,且正常在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和法院干部联系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生。资助标准为:一本院校学生每学年补助5000元,二本、三本院校学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高职院校和中专学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高中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


省法院副院长陈天雄指出,2018年,省法院从院机关经费中节约安排了200多万元,除了对帮扶村直接给予120万元的资金扶持外,重点在8个贫困村开展党建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法治扶贫和技能扶贫等五大扶贫行动。2018年春节前后,省法院委托临夏县有关部门在帮扶村实施了以餐饮、电焊、种养殖为主要内容的劳务技能培训项目,免费培训贫困群众350人,培训费用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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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省法院安排20万元党建扶贫专项经费,机关各帮扶工作组结合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在帮扶村开展了党建扶贫,慰问部分老党员和特困群众,给每个贫困村党支部捐赠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等学习教育设施和党建、脱贫攻坚政策、农业技术方面的图书。


8月—9月,经省法院驻村帮扶工作队摸排,并在院机关和贫困村、乡镇进行公示,确定了需要帮扶的学生共131人,计划帮扶资金30.8万元。其中,省法院负责帮扶的临夏县尹集镇、刁祁镇8个贫困村共有大、中专学生107人,省法院干警联系帮扶贫困家庭高中生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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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仪式上,学生代表马元元、何海忠、杜志芳等同学代表受捐学生发了言。受捐学生石玉海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是省法院帮扶的学生中唯一考上211院校的学生。因路途远,其本人在假期打工,未能来到捐助现场领取助学金,并将自己书写的“帮扶路上情似海 心系教育功无量”书法作品回赠给了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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