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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批次药品不合格 食药监总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3日电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05号)》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401的胰酶肠溶片,江西远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B161029、B170122的浓维磷糖浆,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161002、1161004的骨刺消痛胶囊。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鉴别。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药品品名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药品规格检品来源检验依据检验

  结果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胰酶肠溶片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1604010.3g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不合格[性状]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重庆今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浓维磷糖浆江西远东药业有限公司B161029复方江西鸿运药业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1215)-2002-2013不合格[含量测定](维生素B1)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B170122江西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骨刺消痛胶囊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1161002每粒装0.3g宜昌市康鑫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8162009不合格[鉴别]((3)

  薄层色谱)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1161004四川绵阳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泉州利康医药有限公司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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