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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村干部在农村产业发展中的角色与行为

  【摘要】 在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村干部是一个特殊而重要的群体,研究其角色和行为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村干部的实然角色,探讨村干部在农村产业发展中应该具有的行为,并就如何激励村干部发展农村产业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中国论文网 /2/view-3049519.htm
  【关键词】 村干部农村产业发展角色行为
  一、村干部的角色与行为
  1、村干部的应然角色与实然角色
  应然角色也可称为理想角色,是角色的“应然”状态,反映在社会的规章制度、道德文化里面,就是社会和人们对某种角色的最大期望以及最高的行为规范。而村干部的应然角色则是由农村社会的规章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阐释了村民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即“四个民主”。“四个民主”是村民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同时也规定了村干部应该扮演的具体角色。按照科尔曼的现代法人行动者理论,村委会具有法人资格,村民是这一法人的委托人,村干部则为村务代理人。很显然,村干部的应然角色是村民与社区利益的“代言人”,在社区内担当化解村民矛盾的责任,是监督村民行为的“当家人”、“监护人”。
  由于农村社会环境条件的复杂性,村干部的应然角色与实然角色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并且村干部的实然角色在农村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特征。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肯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存在,标志着村民自治制度正式登上了中国的政治舞台。1987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从1988年开始,中央要求各地强行推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村委会建设进入了政府的引导时期,村干部部成为“政府代理人”。在这一时期,干群矛盾问题较为严重。此后的农村税费改革调和了“政府―村干部―村民”的关系,使村干部作为“政府代理人”和“村民代言人”的双重角色得到了较好的统一。
  2、村干部的角色定位决定其行为
  “角色决定行为”这一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在农村社会也基本适用。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前,村干部较多地倾向于充当“政府代理人”。在具体工作中表现为偏重于处理村务中的国家事务部分,如收缴税费及统筹款、计划生育、催缴粮食和接待上级等。国家免除农业税以后,国家权威力量在农村社会中有所减弱,村干部的双重角色间的矛盾趋于调和。根据郭斌、宁泽逵(2011)在《村干部角色代理权重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的研究,村干部有着天生的向村庄(村民)利益代理人角色倾斜的潜质或倾向。如果村干部都能加强或提高村务中的服务性工作,那么,村干部的村庄代理人角色会明显重于国家代理人角色。只要激励适当,村干部有着潜在的特质,即主要做村庄(村民)利益的代理人或守护人。既然作为村民利益的代理人,村干部在实际行动中就会倾向于村庄事务,如领导村民致富、增收,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宣传科技知识等。
  二、村干部在农村产业发展中的角色与行为分析
  农村产业发展是“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及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1、农村产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产业也得到了持续有效的发展。我国是人口大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尤其丰富,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了人力和智力支持。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又为农村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为国家对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倾斜政策提供了物质保障。然而,农村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制约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难以转变农业经营观念;资金落实不到位,农村产业发展的配套制度不成熟,具体发展规划难以落实,尤其是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导致产业链中断。
  2、村干部在农村产业发展中应扮演的角色
  如果说农村税费改革使村干部的角色矛盾得以缓和,那么,作为同时有利于政府和村民的职务行为发展的农村产业,更加弱化了这一矛盾。因此,在农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村干部应该作为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首先,村干部应该做好政府的传声筒。作为国家代理人,村干部与乡镇各级领导、各级部门都有着一定的联系,对于政府的政策都有着高于村民的获取能力,因此,村干部应及时的将关于农村产业发展相关信息和动态普及给村民。其次,村干部应该及时向政府反映村民的利益诉求。村干部作为农村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对村情、民情也最为了解,因此,在农村产业政策的落实过程中,村干部应将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反映给政府,使上级政府对村民的诉求有清晰的认识,以便帮助村民尽快地解决实际问题。
  3、村干部在农村产业发展中的行为构建
  (1)开拓思路,全盘规划。农村产业既包括农业产业也包括非农产业,它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将国家政策与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开拓思路、统筹规划。首先,要明确自身的发展优势,突出主导产业。村干部要对本村的发展优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避免盲目跟风发展。其次,应借鉴成功经验,尤其是管理经验。村干部可以从具有相似产业链的村庄入手,比较分析他们的成功经验,为本村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2)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同时也是发展农村产业的前提和基础。为发展农村产业,村干部不仅要积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还要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利、道路、电力等,是农村产业发展的必备条件,而配套设施则包括农业专业技术支撑和网络平台搭建等。以农业专业技术为例,在实施该技术过程中,村干部应积极寻求政府和相关专家的支持,在项目选择之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充分考量当前的优劣势,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引进优良品种,进行病虫害防治等;对农产品的采后加工和销售进行策划,保证产业链的连续顺畅。
  (3)寻求政策和资金支持。当前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是资金匮乏,无法保障产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农村产业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规模一般比较大,回收期长,村民个人不能承担也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这就需要村干部从中发挥作用。首先,可把村民的迫切需要快速准确地反映给政府,积极寻求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对于涉农资金项目,应积极制定申请计划,参与竞争。其次,合理规划,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防止发展过程中的“搭便车”现象。
  三、激励村干部发展农村产业的政策建议
  1、稳定并逐步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
  村干部本身的工作是繁琐且复杂的,涉及到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目前的工资待遇并不能与其承担的工作量成正比,导致其或者是消极怠工、敷衍了事,或者从中攫取灰色收入。同时,发展农村产业这一利国利民的职务并不是衡量村干部绩效的硬性指标,即农村产业发展好与不好对村干部自身无实际影响,诸多村干部对这部分工作表现出消极的态度。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激励村干部重视农村产业的发展。
  提高村干部的工资报酬不仅能维持和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更能进一步从物质层面激励他们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王征兵教授对陕西省兴平市西吴镇的50名村干部和100名村民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王征兵教授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村干部的年收入水平若为当地村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则村干部和村民均比较满意。因此,可以此研究为依据,适度提高村干部的工资,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2、完善相应的制度,为村干部发展农村产业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能够有效地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村治制度建设方面,建立村民监督机构、执行严格的村务公开制度以及让村民参与对村干部工作业绩的考评,能够有效地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特别是推进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建设,村内重大事项应在实行民主议事协商、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后进行决策。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保护和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各级组织应从政治上、生活上研究和制定一些保护和鼓励村干部积极性的政策,建立适合农村基层特点的激励机制,使村干部“干有所为,退有所居,老有所养”。
  3、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由于农业比较优势缺乏,而从事非农产业的机会成本又较低,使得大批懂知识和技术的农村精英涌向了城市,村干部队伍面临文化知识和专业素质较低的问题。因此,急需通过再教育的方式提高村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从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对村干部进行培训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以陕西省的村干部培训为例,陕西省政府通过财政出资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联合对村干部进行培训,多项创新举措和实用性的内容保证了培训的效果,让村干部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使他们感受到了科技和品牌在市场经济中的巨大效益。“课堂互动―研讨交流―现场体验―村干论坛”教学模式的探索,“训后服务”机制的建立,是村干部培训成功的保障,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走上正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总的来说,在培训内容上,为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不仅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道德水平,还要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培训,尤其是要以培训内容的实用性为原则。在培训方式上,要积极创新,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培训模式。在组织安排上,将村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村干部培训的长效机制。
  (注: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12YJA
  630138)。)
  【参考文献】
  [1] 赵泽洪、周绍宾:现代社会学[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
  [2] 张润君、李秉文:改革开放以来村干部角色研究综述[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3] 王征兵:村干部合法收入标准的确定―以陕西省兴平市西吴镇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4(10).
  [4] 王征兵、宁泽逵、Allan Rae:村干部激励因素贡献分析―以陕西省长武县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09(1).
  [5] 王征兵、甫永民:村干部职务行为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张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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