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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化纤厂假破产逃债 债权人夫妻被逼成嫌犯

李宏伟和妻子因为讨债过当涉嫌非法拘禁被判刑三年,他们走出监狱大门的第一个决定,就是选择向法院起诉讨回欠款,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一、二审胜诉后,营口市中院的一纸裁定,让他们的希望再次化为泡影。

善意帮忙成为噩梦开始

李宏伟是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煤炭经销站的法定代表人,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认识了辽宁省原营口市化学纤维厂(如今为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杜选。当时的煤炭供应十分紧张,杜选求爷爷告奶奶的找到了李宏伟,心地善良的李宏伟在杜选巧舌如簧的鼓噪下,答应帮他搞到煤炭。

从2000年11月,李宏伟给杜选的营口市化学纤维厂发了700多万元煤,而营口化纤厂却欺骗了他,去要钱就是不给,而时隔不久,厄运便接踵而至。

李宏伟伤心的对舆论网说:因为发煤炭,李宏伟欠了人家30万元,债主们说请我吃饭,把我骗到一个小黑屋里让我给钱,我拿不出来,他们先是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后来拿着菜刀冲我头部砍来,我虽然躲得快,但头还是被砍出了个大口子,我用手捂着流血的头往家跑,他还拎着菜刀追我,看我血流的太多了,满脸满衣服都是血,他们才停下,回到家里家人吓坏了,当时把我送到医院,头部缝了6针,住了15天院。

2010年10月24日,为找杜选要钱,李宏伟借车去营口的途中不幸出了车祸,因为没有钱交住院钾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了2万元才把他抬到术室,手术做的很不好,拆线发现口子开了,肠子都漏到了外边,医生说二次手术用消炎药不起作用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白蛋白促进伤口快点愈合,不用的话伤口会长不上,手里没有钱怎么买,就四处打电话借救命的钱,总算是刀口长上了,住了38天院,检回一条命,医生说可以出院了,可是李宏伟没有地方去,好心的五姨妈把我接回了家,她老人家70多岁了,每个月只有700元的退休金,还供李宏伟吃饭养伤,一年半后,李宏伟的身体能千些灵活了,可是身体却留下了许多毛病,一到阴天下雨就肋骨锁骨就疼,目前李宏伟夫妻二人只能出去打点零工度日。

李宏伟入狱后,已经家徒四壁债台高筑,出狱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人均几分土地已经被村里卖掉给村民买了保险,李宏伟退休因为欠债,保险还被法院封着还债,李宏伟欠他人的债要一点一点的还,可是营口纤维厂欠他们的钱却一分也不给。

受害人被逼成嫌犯

2002年12月16日晚,儿子李小光还在睡梦中,就听到了响动,起来一看,是一帮刑警,在家里乱翻乱找孩子一看就懵了,找不到妈妈,也找不着爸爸,满屋子有四五十人,那帮债主边砸东西边骂,年幼的他吓坏了,和奶奶抱到一起哭成了一团。

警察对李小光说,你爸爸妈妈被我们抓起来了,孩子一听当时更懵了,爸爸妈妈都是老实的生意人,怎么可能被警察抓去,后来听说那帮债主说,营口杜选欠煤款不给,你爸妈把他们的人拉来回了阜新。

而事实的经过是这样的,李宏伟告诉舆论网:2002年12月20日,我们又去找杜选,接待我们的是会计杨慧丽,她说她只有5万元的权利。

李宏伟说,营口化纤厂欠了他700多万,这5万元简直就是杯水车薪,能管什么用。杨慧丽看他有些不太高兴,就请他们吃饭。李宏伟说他们没有想太多,下意识的就把员工拉到来了阜新,目的就是想引起化纤厂的重视,让他们想办法给钱。可是钱没等到,他们夫妇却被押进了看守所,10天后,又被移交给了营口看守所。

由于杜选欠钱不给,让李宏伟无法偿还他人的债务,因此,在营口看守所里,李宏伟共收到7份起诉书,分别是债主王宪铭、徐国思、吴景、刘生、阜新博大煤款王珊珊、新邱区天旭煤矿、八一矿。

到2003年7月15日,营口中法以“非法构禁”判李宏伟夫妻有期徒刑各三年,赔偿王爱萍二人精神损失费各3万元。

可是杜选又让检查院抗诉,说再判李宏伟绑架罪,要判10年。

判决书成一纸空文

2005年9月26日,李宏伟出狱后开始筹集起诉的费用,准备起诉杜选,东借西借凑了3万元,于2006年6月23日在阜新市中法起诉,营口化纤厂欠李宏伟的7307652.46元,最后法院只判给他们3011279.09元。

2006年12月8日,阜新市中院判决,李宏伟没钱上诉,甚至连路费都没有,而营口化纤厂却上诉到辽宁省高级法院。

2008年5月4日,辽宁高法下判决维持原判。

2008年5月22日,李宏伟向阜新市中法申请执行,阜新市中法向营口化纤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2008年5月22日,就在阜新市中院向营口化纤厂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当日,营口市中级法院便做出了营口化纤厂破产的裁定。

李宏伟经过调查营口工商局的档案时发现,就在2008年6月30日,营口市中级法院下达营口纤维厂破产裁定后,营口化纤厂还在进行了企业年检。

2008年6月2日,阜新市中法以营口化纤厂破产为由,下达了“终结执行裁定”。李宏伟说他心里明白,营口市中级法院在他们与营口化纤厂的案子执行过程中徇私枉法,为了杜选的利益搞了一个虚假的破产裁定。

李宏伟发现,营口化纤厂的优良资源全部被转移到了辽宁银珠化纤集团,法人代表还是杜选,人员机构都是化纤厂的原班人马,实际上是假破产,真转账。

2009年9月,李宏伟准备去北京上访,因为没有路费,夫妻二人捡费品、做保洁凑齐2000多元。

2010年11月份,阜新市中级人们法院告诉李宏伟上访有回复了,但这案子阜新中级法院解决不了,让他们还是找高法吧。

营口中院作出假裁定

2008年5月22日,就在阜新市中院向营口化纤厂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当日,营口市中级法院便做出裁定,宣告了营口化学纤维厂破产。李宏伟心里有疑虑,到营口市工商局查询档案时,发现营口化纤厂根本没有破产,每年都按时年检,状态也是存续至今。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宣告营口化纤厂破产后,既没有进行破产公告也没有选定管理人,更没有通知债权人登记债权,至今八年来破产程序没有丝毫进行。这是典型的通过假破产逃避执行,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合法利益。

2018年5月9日,李宏伟准备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向法院提供营口化纤厂的相关证据。

李宏伟认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5月4日(2007)辽民二合终字第119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但因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至今未能履行上述生效判决。

国家企业系统信息显示,从营口中院下达裁定前至目前纤维厂一直都在年审。

在给法院的申请执行书中,李宏伟说:据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的申请破产行为是为了逃避执行的手段。实际被执行人营口化学纤维厂至今没有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履行企业破产程序,从申请破产至今九年的时间里,既没有召集债权人,也没有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甚至没有选任破产管理人,其破产程序除了营口中院下发了破产裁定外,就没有再进行任何破产程序,实际就是以破产为借口拒不执行判决的严重违法行为。

无论是工商档案的记载还是对企业现状的调查,营口化学纤维厂都是在持续经营当中的企业。(来源:大众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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