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讯网

能源局: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 确保核电运行安全处受控状态

原标题:能源局: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 确保核电运行安全处受控状态

  中国网财经8月9日讯 今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核电安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核电事业起步开始,就确立了安全第一的发展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强调核电安全,把核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首次将核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清楚地指明了核电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我国核电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国家国防科工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的基础上,2017年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一是企业自查;二是现场检查;三是整改提升。2017年5-8月,四部门联合组织260多名专家,对各有关核电集团和核电基地开展现场检查。这次专项行动,是我国核电发展历史上检查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动员力度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安全大检查,是对我国核电安全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一是检查对象全覆盖,涉及各有关核电集团总部、13个核电基地、56台在运在建机组;二是检查内容全面,共21项检查项目、299项检查指标;三是检查方式多样;四是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

总体上看,我国核电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管严格有效,核安保、核应急管理比较完备,在运在建核电机组安全和质量可控、在控,核电安全是有保障的。2017年我国核电运行指标继续保持国际先进水平,85%的指标优于世界中值水平,74%的指标达到世界先进值水平,较2016年分别提高3.4、3.9个百分点,全年未发生1级及以上运行事件,无安全意义的0级运行事件数量同比下降46%。

检查也发现,核电厂在制度落实、管理精细化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四部委会同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进一步加强核电安全管理的意见。期间,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企业、专家的意见,凝聚行业共识,聚焦核电运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形成了《指导意见》。

二、出台《指导意见》目的和意义

出台《指导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宣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在总结核电行业安全管理经验和“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聚焦核电运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

核电是重要的清洁低碳能源,具有技术成熟、稳定可控、能源密度高、适合承担电力基荷等特点。核电产业是战略高技术产业。发展核电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少数几个拥有完整核电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在运核电机组39台、装机380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17台、装机2006万千瓦。在运核电机组保持了良好的运行记录,各项安全指标保持国际前列。

三、《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共10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总体目标;第二至十部分是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的原则,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确保安全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运行管理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确保核电安全。

此文由 广西资讯网 编辑,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地址:http://www.krqzj.com/zixun/13843.html

()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