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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身边的移动“定时炸弹”,凌晨被查处!

原标题:藏在身边的移动“定时炸弹”,凌晨被查处!

“以车代库”违规运输和存放燃气瓶

尤其是夏日气温高

“黑煤气”置于车内犹如定时炸弹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近日,区城管局在燃气专项巡查整治中查处1宗“以车代库”违规运输和存放液化石油气瓶行为,目前,该涉案的无危运资质中型货车司机因违法储存危险物品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7月17日00:30时

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公安分局芙蓉派出所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狮岭镇瑞边村群安经济社51号钟氏宗祠旁,查处1宗“以车代库”违规运输和存放液化石油气瓶行为。在现场,城管执法队员依据燃气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由狮岭镇城管执法部门查扣违规液化石油气重瓶194个,涉事司机案发时逃离现场。

查处现场

“以车代库”

违规运输和存放燃气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为维护平安和谐的城市秩序,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根据《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公安分局,目前,该涉案的无危运资质中型货车司机因违法储存危险物品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知多D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者不顾安全,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违规储存瓶装燃气或者存放燃气量超过供应站的存放限额导致存储场所无法满足相应安全条件等等,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根据《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燃气经营及相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都将被处罚:

(一)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燃气或者为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装载燃气的;

(二)利用配送车辆流动销售燃气的;

(三)销售非自有或者技术档案不在本企业的气瓶充装的燃气的;

(四)超过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的;

(五)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引发事故的;

(六)不能正常供应燃气可能导致区域停气,不立即采取措施,或者不立即报告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导致供气中断的;

(七)不配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燃气供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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