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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优因葛优躺获赔7万元,用了我的

原标题:葛优因"葛优躺"获赔7万元,用了我的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文字似乎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常的交流,为了表达情绪,表情包被广泛使用,尤其是明星的表情包,更受欢迎,有时候粉丝们会截取电影里明星的一些搞怪表情。比如前两年在网络上热传的"葛优躺"表情包,就是由演员葛优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的角色而来,因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躺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葛优躺"侵权,索赔40万

一时之间,仿佛所有的人都在用"葛优躺"表情包,包括艺龙网官微,只是,艺龙网一发不要紧,作为公众官方微博,好巧不巧撞枪口上被葛优起诉了。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曾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代入与网站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其为艺龙网代言人,或与该网站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和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

而艺龙网认为,网站使用"葛优躺"的表情包,旨在渲染幽默的气氛,没有任何使用葛优肖像宣传盈利的想法,另外,葛优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未免过高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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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艺龙网官微于8月18日将微博删除,并于同年12月7日,发布了致歉信。然而,葛优认为该致歉信中艺龙网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但就此作出的致歉实为再次利用其进行商业宣传,并且此次致歉没有诚意。

最后法院认为,虽然当下社会"葛优躺"是特有的网络称谓,但一般人看到该造型时除了联想到电视剧以及其角色外,也不可避免地与葛优本人联系在一起。而商家利用葛优的表情包进行宣传自己的产品,更容易让公众混淆,误认为葛优在为艺龙网代言。即便该造型已成为网络热点,商家也不应对相关图片进行明显的商业性使用,否则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判决艺龙网在微博道歉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7万元,支付其维权合理支出5000元。艺龙网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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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侵权,我就起诉你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葛大爷因"葛优躺"发起上诉了,因很多公众号使用了"葛优躺"表情包,都接连收到了律师函,有的甚至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了。我们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早在2012年,葛优就因为不当使用肖像问题起诉过两家餐饮公司;2016年,又起诉了一家房地产公司、一家科技公司、一家公号和一家旅游网站;2017年7月,又把腾讯和另一家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总之,葛优起诉这些公司只有一个理由,那便是对方侵犯其肖像权。所以群众不禁讨论,"葛优躺"表情包不能再用了吗?对此,法院方是这么解释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条件的:一是一般社会公众可以将表演形象与表演者本人真实的相貌特征联系在一起,二是具一定商业性使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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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盈利也侵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其载体包括人物画像、生活照、剧照等。剧照涉及影视作品中表演者扮演的剧中人物,当一般社会公众将表演形象与表演者本人真实的相貌特征联系在一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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