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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推行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目前已取得八大进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31日讯(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贺子坤)今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面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全省共网上办理业务2.55亿笔;14个市州共394个窗口、32个县市区共240个窗口全面实现微信、支付宝、网银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减免机动车业务申请材料160万份。

今年7月以来,湖南省公安厅根据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公安部“6?27”宁波会议精神,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按照“能够网上办的,鼓励网上办;可以自助办的,提供条件办;必须窗口办的,优化程序办;往返不便办的,广设网点办”的原则,推动交管业务“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目前,我省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已取得八大进展:

一是减免手续一证办。 全省14个市州全面实现身份证明免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工填写、车辆识别号免费拓印,将逐步实现申请资料联网核查后免提交。267家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传送体检信息,实现医院体检证明联网核查;共减免驾证业务申请材料22万份,凭身份证一证办理车驾管业务62万笔。

二是优化服务一网办。推行缴费电子支付,目前,电子支付瓶颈已全部打通,全省14个市州已全面实现微信、支付宝、网银等缴费支付电子化。

三是个性服务自助办。全省14个市州均已在车管所设置自助服务区,共配备车驾管自助服务机116台、自助选号机207台,自助违法处理机293台、自助照相机23台。7月至今,全省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处理交通违法总计135.92万起。

四是交管、车检服务便捷办。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实现交管、车检服务“零距离”。截至8月30日,全省14个市州已全部实现25项网上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7月以来,全省网办车检预约5350笔、申领免检标志1250笔,驾考预约161.7万起,变更用户信息18.3万起,核发临时牌照2.5万余起,机动车选号2万余起。

五是交通事故定损理赔快速办。在全国率先自建“轻微交通事故快撤直赔平台”, 并成功对接省内11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平台,实现此类交通事故定责、定损、理赔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同时,协调保险机构建立“警保联动”机制,保险理赔员与交警共同上路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到达事故现场,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建设农村事故快处协理员队伍,协助快速处理农村地区发生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六是社会服务网点代理办。全省已授权375家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银行、保险等社会机构代办交管业务,仅新车注册一项业务代办比例就占业务总量的近40%,基本实现了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七是警医邮合作高效办。建立警邮合作平台,共建立警邮、警医邮服务网点99家,推行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6年内免检车辆申领免检标志等业务,异地邮政办理牌证业务占业务总量比达10%。

八是网上安全教育试点办。我省已被列为全国第二批网上安全教育试点省份,目前正在长沙、岳阳试点,驾驶人在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时,可通过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网上联办,推进农村交管延伸服务,推进全过程痕迹监管,实现各项交管业务“依法办、规范办”,让广大群众共享公安交管改革发展成果。

湖南全面推行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一证即办。

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

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5、交管服务网上办理。

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6、政务信息网上互通。

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7、安全教育网上学习。

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8、交通事故网上处理。

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9、社会服务网点代办。

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

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

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12、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

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

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

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

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

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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