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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老太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女儿:希望妈妈活着出狱

“妈妈挺要强的,虽然那几天一直躺着,解小手都在床上,但解大手时必须得两个人架着去洗手间,除此之外就一直卧床。吃饭也是有人放在旁边,她在床上吃,当时她根本起不来,也翻不了身。”

她是河北滦平县的农民,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半,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19年3月21日。

“去年母亲腰椎骨骨折,躺在床上不能动。今年监狱又打来电话,说母亲再次骨折,急需吸管、湿巾、一次性手套、便椅等。”李淑贤的女儿关桂侠说。

李淑贤家属提供的《保外就医申请书》显示,李淑贤年迈体衰多病,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胃病等多种疾病,且在服刑期间腰椎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靠人照顾,且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

昨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称,李淑贤经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其实际状况未达到严重疾病范围,也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老太狱中骨折“翻身都要人帮忙”

昨日,剥洋葱致电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一名庞姓工作人员表示,经向监狱和相关部门证实,李淑贤目前的确可以自理。

李淑贤入狱时,已是82岁。

根据河北省承德市中院的终审刑事裁定书,2014年至2016年7月期间,李淑贤因树木被修路损坏未得到补偿,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多次到非信访场所抛撒上访材料,破坏公共场所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其犯罪时已满75周岁且当庭自愿认罪,判决其两年六个月。

和李淑贤一起以寻衅滋事罪获刑的,还有她的三女儿关桂香,其被判三年六个月。此前两年,四女儿关桂侠也因同一罪名获刑三年,3人均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

2017年5月,李淑贤腰椎骨骨折。关桂侠说,她6月份得知,当晚被带着去见母亲时,看到她仍躺在床上起不来。“翻身都要人帮忙,走路也得人搀扶。但母亲很要强,坚持不在床上解大便,被人架着解手,其余时间都在躺着。”

2017年11月3日,关桂侠刑满释放,此后多次去监狱会见母亲。据其描述,母亲告诉她,每次都是用平板车推出来,再被搀扶着上二楼见面。但今年6月中旬接见时,母亲称被人用轮椅推出。

在监狱里,84岁的李淑贤两次腰椎骨折,家属以“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保外就医,但被拒绝了。

7月20日,关桂侠接到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是母亲再次腰椎骨折,急需吸管、湿巾、一次性手套,便椅等。“我问母亲情况,狱方说是不能动了。我就问能不能保外就医,对方说母亲犯的是寻衅滋事罪,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能保外就医。”

监狱称会给与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

对于“八旬病妪不能保外就医”,昨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通报称,2017年5月23日,李淑贤自述腰疼,经监狱医院诊断为自发性第十二胸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治疗三个月后,病情好转。

2018年7月18日,其又述腰疼,经监狱医院问诊,自述能吃饭、翻身、穿衣洗漱、大小便,观察其能够自主行动;经CR检查,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33条,罪犯因患病、身体残疾或年老体弱,日常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协助,“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中,有三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且经过六个月以上治疗、护理和观察,自理能力不能恢复的,可以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此外,“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上述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活不能自理。”对此,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规定提到的五项内容中,李淑贤都可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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