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讯网

金湖法院强制执行 一起涉南水北调工程案件

原标题:金湖法院强制执行 一起涉南水北调工程案件

【江苏消息】 8月15日清晨,江苏省金湖法院组织由院领导、执行局、法警队及其他部门共40余名干警开展集中突击执行活动。本次执行活动分成三个行动组开展行动,其中第一组近20名干警由该院陈来强院长带队,到银涂镇一河道码头与该镇30多名工作人员会合,在2名县人大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的监督见证下,对涉南水北调工程的一次码头进行强制清场活动。

秦某自2010年左右起在银涂镇洪湖闸附近停放吊机船、设置地磅、放置建筑材料等,从事砂石经营,其营业执照自2012年左右起未年审。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是涉案水域及临水土地的使用权人,其将金宝航道沿线部分配套及影响工程委托给金湖县河湖管理所管理,金湖县人民政府是涉案部分土地的管理人,于2017年2月将涉案土地委托银涂镇人民政府管理。

2017年3月,金湖县河湖管理所、银涂镇政府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碍,要求秦某立即清除非法侵占原告土地上的房屋、机械以及石子、黄沙等物品,交还土地。金湖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秦某清除其放置在涉案土地范围内的吊机船及地磅。因秦某未主动履行上述清理义务,该案于今年4月份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情况下,被执行人秦某仍未主动拆除涉案地磅。

强制执行活动从早上七点开始,被执行人秦某在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之下,拆除工作进展顺利,不到九点即顺利将地磅拆除并移走。对于拆除后留下的道路边凹槽,考虑到存在的安全隐患,法院也责成申请执行人银涂镇政府立即组织工人将凹槽填实与道路齐平。(供稿:董晶晶、杜新珍、华威)

编辑:李冬梅

此文由 广西资讯网 编辑,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地址:http://www.krqzj.com/zixun/11573.html

()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