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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用菜肴包 消费者被“蒙”了怎么办?

有没有想过,你点的外卖并不是现炒现卖,而是用一个真空菜肴包加热而成的?近日,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了在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上销量靠前的几个外卖门店,发现大量网红外卖店都没有堂食,用的都是菜肴包:有的全部使用,有的则搭配着使用。(8月8日《成都商报》)

没有厨房灶具,租个门店就能经营外卖?这事儿恐怕会惊呆小伙伴们。大量网红外卖店使用菜肴包,不是现炒现卖,这样的“新鲜事”消费者有知情权,不能当作经营秘密,故意隐瞒。

生产厂家提供的菜肴包,大多保质期是三个月到半年,参照的是GB7098-2015即罐头食品国标,且飞机上供应的复热餐包食品也为外卖菜肴包提供了行业示范。外卖使用菜肴包,降低了外卖加工成本,其复制生产的模式也大大提供了加工效率,在订单大增情况下可以有效防止客户流失。显然,这样的考量仅仅出自商家立场。

有人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告知其所提供商品的价格、主要成分、生产地等情况,但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告知食品加工工艺。然而,菜肴包的加工原料、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情况是与餐品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因素,如果不告知消费者,仍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订购外卖,餐品的口味、品相最受消费者关注,不要求现炒现卖的人可能极少,这是商家不愿意公示菜肴包的主要原因。法律既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保护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消费者一旦知道加工原料不是新鲜的,可能不再选择下单,但这是消费者的自由,商家不能因为担心影响经营就剥夺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一些外卖商家认为:在外卖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使用菜肴包将是外卖经营的标准化模式。但是,外卖餐饮的生命线在于质量和安全,使用菜肴包只是将餐饮质量和安全寄托给生产厂家的做法,事实上脱离视线的安全往往最不安全。打开销路,抢占市场分量主要依靠特色菜、主打菜,依靠贴心的服务,而不是只在减轻经营成本上做文章。消费者是否认可和选择菜肴包,还是交给消费者自己去决定为好。(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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