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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室外作业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不低于300元】

南昌新闻网讯 6月14日,记者获悉,江西今年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及计发方式,其中,室外作业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不低于300元。

据悉,2012年,我省建立了高温津贴制度并明确了标准。结合物价上涨、劳动者工资增长情况及部分企业的建议,江西省人社部门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及计发方式:

一、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每年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从2018年起,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二、用人单位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从2018年起,全年当中凡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用人单位应通过内部民主决策程序,自主选择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并确定具体标准。其中,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将高温津贴制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确定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和具体标准。

四、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和列支渠道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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