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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两江警方重拳出击 打掉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原本只是做生意周转资金,借款仅仅数万元,短短一年,还款金额竟变成了几百万元;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同样借款几万元,实际到手只有几千元……

一个个匪夷所思的遭遇,背后是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8月5日,两江新区警方成功打掉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7人,冻结涉案赃款190余万元。

民警抓获33名犯罪嫌疑人

贷款不成却损失20余万

2017年2月,市民马先生在辖区某汽车抵押公司贷款,被对方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手续费”,他怀疑自己遭遇“套路贷”,遂向警方报警。马先生介绍,自己因需要贷款,找到位于两江新区某汽车抵押贷款公司。该公司声称“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马先生便以自己名下的奔驰车作为抵押,向该公司约定借款90万元。在双方签订的合同,该公司又约定要分两次向马先生支付款项,同时收取风险担保金、GPS安装费、利息、手续费等共计20余万元。但马先生没想到,在签订合同后,该公司违反了“不扣车”的承诺,拒绝返还车辆。他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得贷款并取回车辆,却遭到该公司拒绝。最后,马先生为取回车返还了贷款,却在短短四天时间内损失了办理贷款支付的各种费用20余万元。

警方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

此后,两江新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多起类似报警,这引起了两江警方高度重视。经数月缜密侦查,一个以景某某、王某某为首的团伙组织浮出水面。2017年底,两江警方一举打掉该犯罪团伙。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成立所谓“快车贷款公司”,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形式吸引大量受害者办理贷款,实则是为了占有受害人贷款过程中未足额放款的部分金额、违约金、各种附加费用。

民警抓获嫌疑人并查获涉案财物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公司”在与受害者签订“合同”时,通常以收取贷款资质考察费、风险担保金、后期管理费、GPS安装费等名义扣减贷款,受害者只能领取到约定贷款金额的70%。给汽车安装GPS也是以方便公司定位为名义,借机控制受害者汽车,然后对受害者进行敲诈勒索。截至目前,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7人;查明受害者108人,冻结涉案赃款190余万元。

警方提醒:看清“套路贷”避免上当

被害人手机上的收付款短信

办案民警介绍,该案件明显具有“套路贷”的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

一是通过虚假宣传贷款条件,承诺只需用车辆手续登记无需抵押,低利息且先息后本,放款迅速诱使受害人上门办理贷款;

二是签订合同前即放款一半至受害人账户,让对方放松警惕;

三是不断催促受害者签订合同,整个过程中巧设风险担保金、管理费、违约金、资料保管费、GPS安装费、放款手续费等名目收取“费用”;

四是签订借款合同时还款期一般定在周末或节假日,一旦逾期造成受害者违约收取高昂手续费;

五是所谓“家访”资质审核也是为了掌握贷款人位置,以便后期控制受害人车辆、以车要挟要钱。

六是一旦受害方不愿支付高额费用,诈骗团伙即以手中与受害者签订的相关合同手续将车辆变卖,从而完成整个犯罪行为。

警方提醒

“套路贷”的基本特征

1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


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4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

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广大市民在办理个人借贷业务中要提升自身防范意识,通过合法平台借贷,若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警方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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