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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城县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2017〕93号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城县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城县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91

商城县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信阳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商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17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实施“立柱架梁”各项任务。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推进健康商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美丽乡村、文明城镇、幸福商城”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全县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的职业吸引力和服务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制度创新和攻坚突破。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发挥市场活力,加强规范引导,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优化供给侧治理能力和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对需求侧进行科学引导,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社会共治。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设,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落实部门责任,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改革,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妥推进。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发挥重点改革的突破性作用带动效应,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高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到2017年底,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1.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按照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加强协作,推动功能整合和资源共享。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远程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鼓励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医院、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鼓励公立医院面向全县提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等服务,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县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将中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年底前,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成率达到70%以上。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开展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省、市级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建立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使用的上下联动和相互衔接。关心重视村医队伍建设,落实到龄退出的老年乡村医生的各项待遇。鼓励医师到基层和其他有需求的县内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3.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采取“互联网+医院”的模式组建县域医共体。按照“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上联三甲,下联乡村,组建县域医共体”的改革思路,在县内组建1-2个医共体,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精神病医院共同参与,发挥各自特长,建设影像中心、心电图中心、检验中心,通过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和三甲医院连接在平台上,将互联网工具、基本医疗检测设备下沉到村卫生室,建立村卫生室与县级医院、省级医院的远程会诊平台,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释放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让老百姓就近能享受到大医院的诊疗服务,实现农村居民“小病不出村,大病县里看,重症连三甲医院”的目标。

4.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从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艾滋病这样的重点疾病入手,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完善签约的机制,明确签约的组织方式、签约形式、服务内容、考核办法,以辖区为单位,分类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做到可操作、可督查,落实好家庭医生的配套政策,把签约多少、服务好坏与医生收入挂钩,激发医生活力。到2017年底,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遵循医学科学规律,结合功能定位,明确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范围,对于超出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为患者提供相应转诊服务。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合理引导就医流向。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激励。

(二)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

1.强化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

2.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加强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医保控费等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并与医疗控费、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措施相衔接。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中医药特点,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运行新机制。

3.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贯彻落实《省编办、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编办〔2016〕2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对公立医院推行员额制管理,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及相关指标确定公立医院的总员额(包括原核定的事业编制数),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立医院工作任务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量的比例不少于80%。纳入员额管理的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的奖励,其中医疗服务收入的内涵和与绩效工资制度衔接的具体办法另行研究制定。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绩效工资分配向基层倾斜。职称晋升方面,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4.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情况实施跟踪监测。到2017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在10%以下。

(三)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从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改革措施到位、农村居民满意信任六个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管理乡镇卫生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的方案》要求,逐项对照,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力争今年至少再成功创建两所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四)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严格按合同回款。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药品、耗材价格。规范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区别不同情况推行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等方式,确保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2.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推动基本药物在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加强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坚持中西药并重。完善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

(五)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水平,推进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1.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更加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改善服务质量。

2.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止和减少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第三方依法依规参与监管工作。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制度,加强内涵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曝光。健全医疗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完善技术规范,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监管,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六)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

1.巩固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在2016年摸底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全面核实健康扶贫数据库中患病人员所患疾病确诊信息、疾病治疗信息和帮扶效果信息。将新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患病人员确诊信息、疾病治疗信息和帮扶效果信息等内容及时纳入数据库。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2.完善医保医疗救助政策形成保障合力。按照“先普惠、再特惠”、“先医保、再救助”、“先基本、再大病、后补充”的基本思路,积极配合社保、民政部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衔接互动、相互连通机制,切实减轻部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疗费用负担。

3.全面开展分类救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分批救治。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即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分病种、分批次对患有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等9种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全面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倾斜利用有关医保政策,每年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1次健康体检。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签约服务,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在县级医院指导下,对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依据病情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并提供公共卫生、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服务。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医疗费用负担重、患有重病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通过倾斜医保政策、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动员社会力量救助等措施,实行兜底保障。

4.全面实施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人口住院全部免收住院押金。加强部门间协作,以部门间信息共享为支撑,争取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医疗救助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现阶段试点实行定点医院垫付、定期联审、统一结算的方式,降低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5.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坚持预防为主,将疾病防控与扶贫开发相结合,重点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继续加强儿童营养改善、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6.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对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认知率和知晓度。二是加强对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通过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建设健康环境、弘扬健康文化,将健康工作融入整体工作,将健康政策融入所有政策,使健康理念深入人心,使健康福祉惠及全民,为促进健康商城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七)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从提升和改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健全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制度,使每名医务人员都有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的机会。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

建立卫生人员荣誉制度,弘扬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做好“人民好医生”称号评选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扩大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规模,优化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资源规划调控方式,加快社会办医发展。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加强合作,共享人才、技术、品牌。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护理、老年病和临终关怀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完善准入、运营、评价、监管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互联网与健康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为健康产业植入“智慧之芯”。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到2017年底,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情况,拨付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激励机制,人员和运行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站机构整合,实现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机融合。在合理核定工作任务、成本支出的基础上,完善对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偿机制。将更多成本合理、效果确切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到年底所有乡镇都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负责医改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统一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为完成规划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三)强化改革探索。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放权,特别是针对一些矛盾和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锐意进取、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医改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高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医务人员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医改的良好氛围。发展健康文化,净化传播环境,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念和就医理念,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引导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医务人员职业精神。

附件: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附件

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1

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

2

年底前,初步实行分级诊疗。

3

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5

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6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

7

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8

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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