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讯网

欢迎注册已有同程账号?登录

同程旅游的所有权与运作权归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程")所有。本服务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您点选 "注册"并通过注册程序,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协议之所有条款,并已成为同程旅游的注册会员。

用户在享用同程旅游会员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同程旅游会员服务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2.1 同程旅游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同程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2 同程在同程旅游上向其会员提供相关网络服务,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由会员自行负担。

您注册会员成功后,将得到一个帐号和密码。您应妥善保管该帐号及密码,并对以该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事件负法律责任。因黑客行为或会员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的,同程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同程联系。

4.1 会员有权按照同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同程向会员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如果会员对该服务有异议,可以与同程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2 用户在申请使用同程旅游网络服务时,必须向同程旅游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 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3 会员同意接受同程旅游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的预订确认信息、以及其他预订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会员同意接受同程旅游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的促销或其他商业信息,如会员不同意接受促销或其他商业信息,会员可以自行退订或电话联系同程旅游进行退订。

4.4 会员在同程旅游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同程旅游的服务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4.5 对于会员通过同程旅游网上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评论)上传到同程旅游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会员同意授予同程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完全的、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权利,以及再许可第三方的权利,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4.6 会员承诺不会在同程旅游的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评论)发布如下信息:

4.7 会员单独为其发布在同程旅游上信息承担责任。会员若在同程旅游散布和传播违法信息,网络会员服务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会员违法之证据。

4.8 会员不得利用本站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4.9 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站的服务。

4.10 会员承诺遵守本站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4.11 如果会员违反上述规定,同程有权要求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会员发布的信息、中断或终止会员使用网络的权利等),以减轻会员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同程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而无需事先通知用户。同程行使该修改权,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动选择取消会员资格;如果会员继续使用同程旅游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同程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其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并无需通知会员或为此对会员及任何第三方负责。

同程尊重会员的隐私权,不会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有关会员的个人资料以及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同程旅游的非公开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遵守法律规定或同程旅游合法服务程序;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合理要求;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维护同程的合法权益;

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同程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9.1 同程在网络服务中提供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同程事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复制、传播这些内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

9.2 同程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的任何文字、图形、音频、视频资料及其辅助资料)的一切权利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9.3 如有著作权人发现会员在同程旅游发表的内容侵犯其著作 权,并依《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规定向同程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关内容的著作权权属证明的,同程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自行移除相关内容,并依法保留相关数据。

9.4 若会员对9.3条指向内容依法享有发表权,可以向同程及9.3条指向之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其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并包含如下内容:

10.1 同程对任何因会员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会员传送信息变动而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10.2 同程对任何他人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淫秽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不承担责任;并对任何第三方通过服务发送或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不承担责任。

10.3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同程旅游服务所存在的风险以及使用同程旅游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10.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同程旅游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同程旅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0.5 同程不对所提供之网络服务做任何类型之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因会员对本服务之使用而导致同程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之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会员同意向同程及其关联企业、职员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尽力使之免受损害。

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可以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以及常规信件的形式传送。

同程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至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

本服务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服务条款时应被忽略。

此文由 广西资讯网 编辑,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地址:http://www.krqzj.com/fenxiang/6322.html

()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