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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实施方案

县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在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的同时,还投入大量资金解决了家庭贫困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出台相应的教育惠民政策,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把做好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困难家庭子女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和执行好中央、省、地区和县委县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为出发点,以帮助和解决贫困人群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和措施。

二、工作目标

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解决各族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确保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到位,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三、宣传重点

(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落实学前“双语”保障经费政策

学前(三年)“双语”保障经费包括:“双语”幼儿园公用经费;幼儿伙食补助经费;幼儿免费读本经费。“双语”幼儿园公用经费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1100元标准全额负担,用于支付幼儿园日常教学工作经费;幼儿伙食补助经费按每生每年1450元的标准,用于购买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蔬菜、清油、面粉、大米、肉、水果、牛奶等伙食材料;幼儿免费读本经费按每生每年130元标准安排,免费教科书范围包括幼儿读本、教学挂图、教学图片,教师参考书,教学光盘的配发与更新等;取暖费按照每生每年120元标准安排。

责任科室:双语办

负责人:**

(二)义务教育阶段

1、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四免一补一助”政策

2006年,国家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书本费,对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2008年,**县在全面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在全地区率先实施了“四免一补一助”政策,即免除中小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书费及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助学扶贫。

2、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2016年秋季开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纳入国家营养改善试点县,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全年800元,享受热营养午餐,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学生伙食补助。

3、义务教育校服及保险补助政策

校服:**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服按照30%县财政解决,30%学校公用经费解决,40%个人承担。

保险:每生每年10元校园责任险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

城区学校学生医疗保险:每生每年80元由县财政承担。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办公室

负责人:**

(三)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阶段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政策

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按照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分三档,一般家庭每生每年享受1000元,贫困家庭每生每年享受2000元,特困家庭每生每年享受3000元,用于学习和生活开支。

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免学费、书费、住宿费政策(其中免学费、书费由中央财政乘担,住宿费由县域本级财政承担)。

2、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资助政策

滋蕙计划是指使用中央彩票公益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责任科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人:**

(四)区内初、高中教育

1、区内初中班政策

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设区内初中班,在校生所产生的学习、生活费,包括伙食费、装备费、校服费、假期活动费、取暖费、公杂费等,按照每人每年7000元给予资助。

2、区内高中班政策

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设区内高中班,在校生所产生的学习、生活费,包括伙食费、装备费、校服费、假期活动费、取暖费、公杂费等,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给予资助。

责任科室:招生办

责任人:**

(五)高等教育阶段

1、大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贫(特)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对家庭经济贫(特)困大学生资助的通知》,计划每年投入300万元,对被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录取的**县户籍家庭经济贫(特)困应届及往届在读大专、本科学生,根据家庭的贫困程度按照贫困生每年4000元,特困生每年6000元给予资助。

2、**地区“浙江援疆大学生入学助学金”资助政策

**地区下发了《关于印发**地区“浙江援疆大学生入学助学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每年对**籍学生,对被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贫(特)困应届在读本科、专科新入学学生,给予一次性6000元资助。

责任科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人:**

(六)职业教育

“两后生”培训落实经费补贴政策

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简称“两后生”), 根据地区企业用工需求及其本人培训意愿,确定培训专业,实施分类培训,并给予经费补贴,具体标准为学费22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保险费50元/年;生活(伙食)费450元/月;杂费(行李服装费、体检费、劳保护具费等)1080元/人/年;一年四次往返交通费(时价)。

责任科室:成教室

责任人:**

四、丰富宣传形式

(一)主题活动相结合。各学校结合“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发挥学校自身优势对学生、家长、学生家庭的亲朋好友进行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

(二)开展教育资助政策“两课时”制度。一是各学校要在每年开学时进行不少于“两课时”的资助政策宣传,全面宣传国家、省、地区及本县出台的各项教育惠民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二是利用入学教育、主题班会、队会、团会、家长会等形式强化对教育惠民资助政策的宣传。

(三)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各学校要在校内宣传栏、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和学生教育惠民政策内容相关的宣传版面,让学生了解各类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资助的方式。

(四)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各学校在校内通过广播、学校网络平台、校园电视台、电子屏、家长会、班会等途径,在学生和家长中开展宣传活动。并在各级报刊、电视台、网络微信平台等校外媒体,积极投稿宣传各类教育惠民政策活动。

(五)发放宣传资料。各学校要充分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制作适合学生阅读的宣传资料发放给师生及家长,同时在宣传教育惠民政策的基础上,丰富宣传内容,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各类资助资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学生学会感恩,懂得回报社会。

(六)访惠聚工作组工作人员。利用入户走访、结对子及组织群众学习培训时间开展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教育惠民政策,感恩党的恩情,自觉跟党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开展活动的思想认识。全县各学校必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学校要明确工作责任、责任人,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落实情况。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教育惠民政策学生和家长的知晓度。

(三)各学校要加大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及宣传力度。各学校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计划,及时将总结和相关活动信息、图片上报责任科室。确保教育惠民政策宣传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让涉及教育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教育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取得实效,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学生、家长及亲人朋友了解党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扩大宣传面。教育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学校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工作、资助资金的发放等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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